5.4.9 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用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澡堂(不包含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文娱放映游艺场所(不含剧场、电影院)的安置应契合下列规则:
6 厅、室之间及与修建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选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修建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选用乙级防火门。
(条文阐明)5.4.9 本条第1、4、5、6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标准所指歌舞文娱放映游艺场所为歌厅、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和具有卡拉OK功用的餐厅或包房、各类游艺厅、桑拿澡堂的休息室和具有桑拿服务功用的客房、网吧等场所,不包含电影院和剧场的观众厅。
本条中的“厅、室”,是指歌舞文娱放映游艺场所中彼此分隔的独立房间,如卡拉OK的每间包房、桑拿浴的每间按摩房或休息室,这些房间是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即需选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墙体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单元或场所分隔,分散门为耐火极限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单元之间或与其他场所之间的分隔构件上无任何门窗洞口,每个厅室的最大修建面积限定在200m,即便设置主动喷水救活体系,面积也不能添加,以便将火灾约束在该房间内。
当时,有些选用上述分隔方法将多个小面积房间组合在一起且修建面积小于200m,并看作一个厅室的做法,不契合本条规则的要求。
5.4.10 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所修建与其他运用功用的修建合建时,应契合下列规则:1 住所部分与非住所部分之间,应选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彻底分隔;当为高层修建时,应选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彻底分隔。修建外墙上、基层开口之间的防火办法应契合本标准第6.2.5条的规则;
2 住所部分与非住所部分的安全出口和分散楼梯应别离独立设置;为住所部分服务的地上车库应设置独立的分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的分散楼梯应按本标准第6.4.4条的规则进行分隔;
3 住所部分和非住所部分的安全分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备装备,可依据各自的修建高度别离依照本标准有关住所修建和公共修建的规则履行;该修建的其他防火规划应依据修建的总高度和修建规划按本标准有关公共修建的规则履行。
(条文阐明)5.4.10 本条第1、2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则为避免其他部分的火灾和烟气延伸至住所部分。
住所修建的火灾风险性与其他功用的修建有较大不同,一般需独立制作。当将住所与其他功用场所空间组合在同一座修建内时,需在水平与竖向采纳防火分隔办法与住所部分分隔,并使各自的分散设备彼此独立,互不连通。在水平方向,一般应选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在竖向,一般选用楼板分隔并在修建立面开口方位的上下楼层分隔处选用防火挑檐、窗间墙等避免火灾延伸。 防火挑檐是避免火灾通过修建外部在修建的上、基层间延伸的结构,需求满意必定的耐火功用要求。有关修建的防火挑檐和上基层窗间墙的要求,见本标准第6.2.5条。
本条中的“修建的总高度”,为修建中住所部分与住所外的其他运用功用部分组合后的最大高度。“各自的修建高度”,关于修建中其他运用功用部分,其高度为室外规划地上至其最上一层顶板或屋面面层的高度;住所部分的高度为可供住所部分的人员分散和满意消防车停靠与救活救援的室外规划地上(包含屋面、渠道)至住所部分屋面面层的高度。有关修建高度的具体核算方法见本标准的附录A。
本条第3款确认的规划原则为:住所部分的安全分散楼梯、安全出口和分散门的安置与设置要求,室内消火栓体系、火灾主动报警体系等的设置,能够依据住所部分的修建高度,依照本标准有关住所修建的要求确认,但住所部分分散楼梯间内防烟与排烟体系的设置应依据该修建的总高度确认;非住所部分的安全分散楼梯、安全出口和分散门的安置与设置要求,防火分区区分,室内消火栓体系、主动救活体系、火灾主动报警体系和防排烟体系等的设置,能够依据非住所部分的修建高度,依照本标准有关公共修建的要求确认。该修建与邻近修建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救援场所的安置、室外消防给水体系设置、室外消防用水量核算、消防电源的负荷等级确认等,需求依据该修建的总高度和本标准第5.1.1条有关修建的分类要求,依照公共修建的要求确认。
5.4.11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所修建,其寓居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选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彻底分隔,住所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分散楼梯应别离独立设置。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选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彼此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修建面积大于200m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分散门。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中有关多层其他修建坐落袋形走道两边或尽端的分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间隔。注:室内楼梯的间隔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核算。
(条文阐明)5.4.1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结合商业服务网点的火灾风险性,确认了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所修建中各自部分的防火要求,有关防火分隔的做法拜见第5.4.10条的阐明。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所修建仍可依照住所修建定性来进行防火规划,住所部分的规划要求要依据该修建的总高度来确认。 关于单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修建面积大于200m时,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关于2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首层的修建面积大于200m时,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二层可通过1部楼梯抵达首层。当二层的修建面积大于200m时,二层需设置2部楼梯,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当二层设置1部楼梯时,二层需增设1个通向公共分散走道的分散门且分散走道可通过公共楼梯抵达室外,首层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商业服务网点每个分隔单元的修建面积不大于300m,为避免进深过大,不利于人员安全分散,本条规则了单元内的分散间隔,如关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状况,单元内的分散间隔不大于22m。当商业服务网点为2层时,该分散间隔为二层任一点抵达室内楼梯,经楼梯抵达首层,然后到室外的间隔之和,其间室内楼梯的间隔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核算。
5.4.1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修建外的专用房间内;
确需贴邻民用修建安置时,应选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修建分隔,且不该贴邻人员密布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该低于二级;
1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
选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3 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选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该开设洞口,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窗时,应选用甲级防火门、窗。
4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贮存量不该大于1m,且储油间应选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选用甲级防火门。
6 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避免油品流散的设备。油浸变压器下面应设置能贮存变压器悉数油量的事端储油设备。
8 应设置与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容量及修建规划相适应的救活设备,当修建内其他部位设置主动喷水救活体系时,应设置主动喷水救活体系。
9 锅炉的容量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规划标准》GB 50041的规则。油浸变压器的总容量不该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该大于630kV·A;
10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破泄压设备。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体系,并应契合本标准第9章的规则。
(条文阐明)5.4.1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则了民用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的平面安置要求。
(1) 我国现在出产的锅炉,其作业压力较高(一般为1kg/ cm2~13kg/cm2),蒸发量较大(1t/h~30t/h),如安全维护设备失灵或操作不小心等原因都有导致产生爆破的或许,特别是燃油、燃气的锅炉,简单产生焚烧爆破,规划时要尽量独自设置。 因为修建所需锅炉的蒸发量越来越大,而锅炉在运转过程中又存在较大火灾风险、产生火灾后的损害也较大,因而应严格操控。对此,原国家劳动部拟定的《蒸汽锅炉安全技能督查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能督查规程》对锅炉的蒸发量和蒸汽压力规则:设在多层或高层修建的半地下室或首层的锅炉房,每台蒸汽锅炉的额外蒸发量有必要小于10t/h,额外蒸汽压力有必要小于1.6MPa;设在多层或高层修建的地下室、中心楼层或顶层的锅炉房,每台蒸汽锅炉的额外蒸发量不该大于4t/h,额外蒸汽压力不该大于1.6MPa,有必要选用油或气体做燃料或电加热的锅炉;设在多层或高层修建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首层或顶层的锅炉房,热水锅炉的额外出口热水温度不该大于95℃并有超温报警装置,用时有必要装设牢靠的焚烧程序操控和熄火维护装置。在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规划标准》GB 50041中也有较具体的规则。 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具有较大的火灾风险性,但干式或其他无可燃液体的变压器火灾风险性小,不易产生爆破,故本条文未作约束。但干式变压器作业时易升温,温度升高易着火,故应在专用房间内做好室内通风排烟,并应有牢靠的降温散热办法。
(2) 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受条件约束不得不安置在其他修建内时,需采纳相应的防火安全办法。锅炉具有爆破风险,不答应设置在寓居修建和公共修建中人员密布场所的上面、下面或相邻。 现在,大都手烧锅炉已被快装锅炉代替,而且逐渐被燃气锅炉代替。在实践中,快装锅炉的火灾结果更严峻,不该安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对修建损害严峻且不易补救的部位。关于燃气锅炉,因为燃气的火灾风险性大,为避免燃气积累在室内而产生火灾或爆破风险,故规则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燃气不得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修建(室)内。 油浸变压器因为存有很多可燃油品,产生毛病产生电弧时,将使变压器内的绝缘油敏捷产生热分化,分出氢气、甲烷、乙烯等可燃气体,压力骤增,构成外壳爆裂而很多喷油,或许分出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构成爆破性混合物,在电弧或火花的效果下极易引起焚烧爆破。变压器爆裂后,火势将随高温变压器油的流动而延伸,简单构成大范围的火灾。
(3) 本条第8款规则了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房间设置救活设备的要求,关于容量大、规划大的多层修建以及高层修建,需设置主动救活体系。关于依照标准要求设置主动喷水救活体系的修建,修建内设置的燃油、燃气锅炉房等房间也要相应地设置主动喷水救活体系。关于未设置主动喷水救活体系的修建,能够设置推车式ABC干粉救活器或气体救活器,如规划较大,则可设置水喷雾、细水雾或气体救活体系等。 本条中的“直通室外”,是指分散门不通过其他用处的房间或空间直接开向室外或分散门接近室外出口,只通过一条间隔较短的分散走道直接抵达室外。
(4) 本条中的“人员密布场所”,既包含我国《消防法》界说的人员密布场所,也包含会议厅等人员密布的场所。
3 应选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选用甲级防火门。
4 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贮存量不该大于1m,储油间应选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5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6 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修建规划相适应的救活设备,当修建内其他部位设置主动喷水救活体系时,机房内应设置主动喷水救活体系。
(条文阐明)5.4.13 本条第2、3、4、5、6款为强制性条文。柴油发电机是修建内的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房需求具有较高的防火功用,使之能在应急状况下确保发电。一起,柴油发电机自身及其储油设备也具有必定的火灾风险性。因而,应将柴油发电机房与其他部位进行杰出的防火分隔,还要设置必要的救活和报警设备。关于柴油发电机房内的救活设备,应依据发电机组的巨细、数量、用处等实践状况确认,有关救活设备选型拜见第5.4.12条的阐明。 柴油储油间和室外储油罐的进出油路管道的防火规划应契合本标准第5.4.14条、第(条文阐明)5.4.15条的规则。因为部分柴油的闪点或许低于60°,因而,需求设置在修建内的柴油设备或柴油储罐,柴油的闪点不该低于60°。
5.4.14 供修建内运用的丙类液体燃料,其储罐应安置在修建外,并应契合下列规则: 1 当总容量不大于15 m,且直埋于修建邻近、面向油罐一面4.0 m范围内的修建外墙为防火墙时,储罐与修建的防火间距不限;
3 当设置中心罐时,中心罐的容量不该大于1m,并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独自房间内,房间门应选用甲级防火门。
(条文阐明)5.4.14 现在,民用修建中运用柴油等可燃液体的用量越来越大,且设置此类燃料的锅炉、直燃机、发电机的修建也越来越多。因而,有必要在标准中予以清晰。为满意运用需求,规则答应贮存量小于等于15m的储罐靠修建外墙就近安置。不然,应依照本标准第4.2节的有关规则进行规划。
2 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避免油品流散的设备;
(条文阐明)5.4.15 本条第1、2款为强制性条文。修建内的可燃液体、可燃气体产生火灾时应首要堵截其燃料供应,才干有用避免火势扩展,操控油品流散和可燃气体分散。
5.4.16 高层民用修建内运用可燃气体燃料时,应选用管道供气。运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乡镇燃气规划标准》GB 50028的规则。
(条文阐明)5.4.16 鉴于可燃气体的火灾风险性大和高层修建运送不方便,运送中也会导致风险要素添加,如用电梯运送气瓶,一旦可燃气体漏入电梯井,简单产生爆破等事端,故要求高层民用修建内运用可燃气体作燃料的部位,应选用管道会集供气。 燃气灶、开水器等燃气设备或其他运用可燃气体的房间,当设备管道损坏或操作有误时,往往漏出很多可燃气体,到达爆破浓度时,遇到明火就会引起焚烧爆破,为了便于泄压和下降爆破对修建其他部位的影响,这些房间宜靠外墙设置。 燃气供应管道的敷设及应急堵截阀的设置,在国家标准《乡镇燃气规划标准》GB 50028中已有规则,规划应履行该标准的要求。
2 瓶组间不该与住所修建、重要公共修建和其他高层公共修建贴邻,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不大于1m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修建贴邻时,应选用天然气化方法供气;
3 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大于1m、不大于4m的独立瓶组间,与所服务修建的防火间距应契合本标准表5.4.17的规则;
(条文阐明)5.4.17 本条第1、2、3、4、5款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则首要针对修建或单位自用,如宾馆、饭馆等修建设置的会集瓶装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其容量一般在10瓶以上,有的达30瓶~40瓶(50kg/瓶)。本条是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和参阅国外材料、规则的基础上,与现行国家标准《乡镇燃气规划标准》GB 50028洽谈后确认的。关于本条未作规则的其他要求,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乡镇燃气规划标准》GB 50028的规则。 在总出气管上设置紧迫事端主动堵截阀,有利于避免产生更大的事端。在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内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选用防爆型电器,可有用防备因接头或阀门密封不严漏气而产生爆破。